作家张曼菱抢救性挖掘和研究西南联大成果结集成书
我国的烟草生产、批发、零售实行专卖制度,各环节均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》的规定取得资质方可生产经营。但当前非法电子烟地下经营网络庞杂,上游生产、下游分销,各个环节均无合法资质,情节严重的,一经查处很可能构成犯罪。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、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一条中,列明了包括制售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、侵害知识产权、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等几种行为可能构成的五种罪名,其中因无证经营烟草制品而被判处非法经营罪的在实践中较为常见。